问题 | 店铺被盗物业有责任吗 |
释义 | 物业公司在物业范围内发生被盗事故时,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安保条款,物业应当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即使承诺未写入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发布的安保承诺也属于合同的一部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管理过错,决定是否由物业进行赔偿。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业主受损,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业主在物业范围内发生被盗事故,符合一定的条件时,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首先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依法物业应当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提供的服务项目。当合同明确约定了物业对被盗财产赔偿的,物业应当赔偿。生活中因为盗窃行为的隐蔽性、难以查获等特点,物业公司事实上是没有能力做出保证的,所以基本上不存在这样的条款。但可以通过安保条款的约定,例如约定了物业应当对进入小区的人逐个进行登记,核验业主身份,或者约定无死角监控,那么当物业没有做到的时候,就可以要求适当赔偿损失。其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单方面发布了对于安保措施方面的承诺,这些承诺及时没有写进合同,也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再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各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去判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管理过错,进而决定是否由物业进行赔偿。例如该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水平以及资质等级,收费越高资质等级越高,应该负担的安保义务越重,再例如在连环盗窃的情况下物业企业是否及时采取了更多措施去防范。《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业主在物业范围内发生被盗事故时,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物业对被盗财产赔偿的,物业应当赔偿。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通过安保条款的约定,如登记核验身份或无死角监控等,物业未履行时也可要求适当赔偿。此外,法院在判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管理过错时,会考虑收费水平、资质等级以及防范措施等因素。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业主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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