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双女户老人去世,对于土地,无论是集体的还是国有的,都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老人生前的院子属于老人的财产,其子女可以继承,至于地皮,在使用期限内,子女可继续使用;期限届满,要重新申报办理使用权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