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的区别主要是两者的含义不同。个人自付是指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等,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支付剩余的费用;个人自费是指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外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等,需个人全额支付。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