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村里需要哪些什么证明 |
释义 |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离婚需要的证明有: 1、协议离婚时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即可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2、诉讼离婚时,需要写诉讼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同时开具被告的居住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明 诉讼离婚需要如下的证明: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 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3、诉讼离婚需要其他的证明。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