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为: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职工本人身份证明。流程为:1、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