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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的相关概念
释义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货物
    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代他人销售货物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三、增值税的税率
    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3%、9%[6]、6%、0%等。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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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