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人继承也未被赠与的遗产由谁继承? |
释义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或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提出;民法典规定遗产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特殊困难继承人应照顾。 法律分析 一、一般来说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谁所有 一般来说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然后用于公益事业或者归集体所有,由集体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放弃继承应当在何时提出 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或者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提出。 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行为。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民法典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按照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或归集体所有。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或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提出。民法典规定的遗产法定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放弃继承应书面表示,受遗赠人应在六十日内接受或放弃。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均等,特殊困难继承人应得到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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