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践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实践合同是指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一、约定定金合同中有效吗 一、定金合同的成立条件: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二、定金合同想要生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定金合同成立。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5、实际交付定金。 6、主合同有效。 二、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三、五个实践合同有哪五个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通常认为,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是典型的实践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