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资表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没有劳动合同,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一、关于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