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报传销都需要哪些证据 |
释义 | 举报者可以提供参与人员,活动地点,销售方式,是否销售有商品、如果有是什么商品,参与方式,具体的销售行为、或活动行为的资料向工商部门或者是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根据刑诉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发现有传销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就可报案,无需具体证据。 举报传销需要什么证据 1、组织者的身份信息。2、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数。3、传销组织中所构造的层级。4、骗取财物的数量。传销有两个特征,一个是传销的商品的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自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变相传销活动则是以高利润为诱饵,传销的组织者对参加者承诺的利润回报,远远高于正常的经营活动。 证据不足怎么举报传销 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会进行处理。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禁止传销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禁止传销条例》的发行目的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传销报案需要哪些证据 首先:报案不需要证据,只要发生了违法犯罪事件,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报案,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调查取证。对于传销案件,活动比较隐蔽,打击力度弱,所以在遇到这类案件的时候,要尽力收集证据,包括对方的身份信息、活动场所、谈话的录音录像等,便于公安机关查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并且:《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涉嫌传销罪需要什么证据 大家都知道传销是一种危害性非常大的违法行为。今天我们来说一说传销的相关法律问题。首先来了解下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是利用高利润为诱饵引诱他人加入,后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 那么对于这种违法行为需要哪些证据才能定罪呢? 它的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 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根据传销罪的追诉标准,举报传销活动重点要搜集以下四方面的证据: 1、组织者的身份信息。 2、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数。 3、传销组织中所构造的层级。 4、骗取财物的数量。 我国刑法规定,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举报个体偷税漏税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如何举报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 举报个体偷税漏税需要的证据: 1、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3、去当地的国税或者地税局去举报,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4、举报偷税漏税需要提交,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的凭证,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 5、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偷税损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对构成偷税罪的要依法惩处。 6、举报偷税漏税奖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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