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再婚登记时会收回离婚证。离婚后,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与他人再婚,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将在离婚证上加盖无效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建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