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第几次签无固定期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按劳动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后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三次起可以订立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或连续在本公司工龄满10年及以上。因为你虽然签订了两次合同,但第一次签订是在2008年之前,所以不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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