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通行证网上如何办理过程? |
释义 | 个人注册(请提前准备好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身份证照片上传后可以识别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手机号码和密码需要填写。公司注册(请提前准备好车辆所有人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上传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名称、地址、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可以识别,联系人姓名电话和密码需要填写。系统注册好后,通过身份证号码(个人用户)或者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用户)和本人设置的密码登陆系统。 通过车牌号和车辆识别代码后7位,确认添加新车辆,如系统已经存在该车辆信息,可以直接获得该车辆信息,申请转入。如系统无该车辆信息,需要通过新车辆的行驶证正副本识别,再提交审核。转入车辆和新增车辆时,需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注册手机号码将会有短消息通知。 如无误,可以直接“确认信息”,确认信息后需等待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后台可查看通行证数量。至此,审核已经完成,即可通过添加驾驶人手机号码,激活名下的通行证。激活成功后,驾驶人手机可以获得一个带链接的短信,通过点击链接,查看你自己的通行证,保存好该链接,已备查验。 一网通办。为了便捷企业申请和管理货运机动车通行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货运机动车、专项作业车通行证全部通过“苏州交警”“苏州公安局网上办事一体化平台”进行受理、审核和发放。无纸化通行证。网上办理成功后,系统将通过申请人手机号码发送电子通行证,驾驶员使用电子通行证通行,公安机关将通过电子围栏和警务通对货运机动车进行管理。因危险品、工程运输车辆为重点源头监管车辆,需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通行,仍领取纸质通行证。单位注册需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注册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审批人员将按照本通告规章的原则核定申请单位或个人通行证发放比例,并将电子通行证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章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章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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