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课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寒暑假是师生的法定休息日。各中小学校和教师在寒暑假、法定假日和双休日,不得组织学生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小学、初中在校学生的各类文化复习班、补习班和培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补习班;严禁以上新课为名,组织学生带有强制性的集体收费补课;严禁学校与校外机构联合,在校内外举办各类补习班。 法律依据: 《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节假日、寒暑假等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更不能搞有偿补课。 第三条 任何学校不能以任何名义出租教室补课,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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