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调岗降薪应当怎么办 |
释义 |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哺乳期的劳动者被侵权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 一、哺乳期法律规定是多长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二、哪几种情况可以辞退孕妇 下列情况可以辞退孕妇: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单位无故辞退孕妇,有如下处理方式: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三、孕妇合同到期了可以辞退吗 孕妇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可以辞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如果公司解雇怀孕的员工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给予该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在我国相关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要解除合同,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费用。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受到职业病威胁的劳动者以及职业病人是社会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的关怀和法律的保障,因此职业病防治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出发点,给予劳动者法律保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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