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保险公司可能会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处理赔偿事项。然而,对于等待时间过长是否会导致失去赔偿权利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受理保险金给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核定或者不核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在核定保险金给付的情况下,应当在五日内支付保险金,情形特殊的,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保险金。若保险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内给出核定决定,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停止等待核定决定的期限;保险人在接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后,未在当场作出核定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受理保险金给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核定或者不核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在核定保险金给付的情况下,应当在五日内支付保险金,情形特殊的,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