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补办身份证的方式:一般来说,当事人应当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当事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公安机关会在六十日内左右发给新的身份证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