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安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后,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会被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在安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是: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异地离婚的手续有: 1、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户口地为异地的,夫妻双方到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在30日内登记离婚,取得离婚证。 2、诉讼离婚,一方起诉离婚至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经法院审理后,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语 安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步骤如下: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相关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根据《民法典》的法律依据,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应遵循以上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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