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 3、银行不垫款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一、一般户有开户许可证吗 一般账户没有开户许可证的。有开户许可证的只有三类:基本账户许可证,专用账户许可证和临时账户许可证。一、功能定义一般存款账户是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银行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产品简介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三、适用对象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和组织。四、申办所需文件: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文件:1、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借款合同。2、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有关证明。 二、个人权利质押贷款可采用的支用方式 借款人申请办理个人权利质押贷款,须持建设银行定期存单或建设银行承销的凭证式国债向贷款行开办该项业务的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客户经理调查、审核同意并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质押止付手续,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客户经理办理放款手续,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建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上,客户即可使用贷款资金。 借款人到营业柜台还款,或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还款金额,委托贷款银行代扣还款。 贷款结清后,营业网点将质押权利解除止付,并退还给客户。 三、一个公司可以开多少个对公账户 一个公司可以开很多对公账户,但基本账户只有一个。 对公帐户分为四类: 1、基本帐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2、一般帐户,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临时帐户,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专用帐户,银行为各单位开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帐户。 一个公司可以开很多对公账户,但基本账户只有一个,基本账户能提出现金,结算账户可以有很多个,但结算账户不能提现,只能转账。 一个公司只有一个基本账户,因为开户行会把公司信息上报给央行,由央行核发给公司开户许可证,这个开户许可证书全国唯一可以查询到,开票资料的账户信息都是基本账户信息。 除基本账户,可到别的银行开立一般账户或专用对公账户。基本户和一般户不能在同一银行网点开立。 民银行的帐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帐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帐户,如果另处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帐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帐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办法》第十六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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