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可以分吗 |
释义 |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不一定可以分割。 男方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后归男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该房子属于男方父母对男方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如果是下列情况的,则离婚时对于男方父母买的房子可以分割: 1、房子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房子登记了男方名字,但是男方父母只出了首付,房贷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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