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巴中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概述 |
释义 | 巴中市二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以及其他费用。生活护理费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伤残津贴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年调整。二级伤残职工迁回原籍时,可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至四级伤残享受不同补偿,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分析 巴中市二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其中,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二级为百分之五十。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而且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伤残津贴会根据省政府的规定,每年作出一定的调整。二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话,伤残津贴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结语 巴中市二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生活护理费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若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伤残津贴会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年调整。二级伤残职工迁回原籍,可每半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一至四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一至四级伤残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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