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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金额是多少?
释义
    法律分析:一、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金额是多少?
    养老保险:公司每月交20%入社会统筹账户,自交8%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公司每月交9%,自交2%。大病统筹按工作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交纳。失业保险:公司每月交2%,自交1%。工作地点不同,比例也稍有不同。工伤保险:公司每月交0.5%,自己不用交。
    二、个人缴纳社保应注意的问题
    参保的范围和对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中断投保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以及我市城镇户口的个体劳动者,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
    1.对原来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继续参保。
    2.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凭个体工商个体户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寸免冠照一张,到企业三科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不管是临时工还是固定工,单位都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参加工作的都是合同工,都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益。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可申请劳动仲裁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如现实情况下,不能让所在单位为你办理社保,你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体劳动者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和办理流程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个人缴纳社保应注意的问题
    1、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4、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5、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6、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钱为1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后(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钱为65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为7万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自然年度内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钱以上部分,最低报销85%,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钱(7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门诊不属于报销范围。
    7、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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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6: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