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扣多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释义 | 1、协商调解。可以与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内劳动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 2、检举控告。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督或其他劳动执法部门进行揭发举报。 3、仲裁起诉。可以不经过协商或劳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并在接到仲裁书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一、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适用范围不同。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中政府干预程度低,而聘用合同中政府干预程度高;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劳动合同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劳动局,而聘用合同的监督部分是人事局。 一、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二、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三点区别。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享受劳动报酬等八项权利。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投诉、调解、劳动仲裁、起诉。 二、劳动纠纷调解与仲裁有何区别 劳动纠纷调解与仲裁的区别如下: 1、纠纷的主体构成不同,调解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 2、申请时效不同,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仲裁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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