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
释义 | 不给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法定休息日进行工作,以及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加班费,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或者未支付足额加班费的,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者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审查后,发现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五日内进行受理,并且将受理结果告知劳动者,还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给用人单位。确定开庭时间后,仲裁庭会在开庭前5日,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依法审理后,确认劳动者有加班行为的,会作出裁决书,让用人单位尽快向劳动者支付足额的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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