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所需材料:安置房所有权证、被拆除房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已回迁安置证明、查档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安置单位资格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增加安置面积相关证明、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法律分析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拓展延伸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清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明;2.身份证明,包括购房人、配偶等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5.房屋测绘报告;6.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7.房屋税费缴纳证明;8.房屋评估报告;9.购房款支付证明;10.银行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11.房屋抵押、查封等证明文件;12.有关房屋交易的其他相关文件。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准确信息。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合法权益,保障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 结语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提交多项材料,包括安置房及被拆房屋的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身份证等。此外,还需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等文件。若有增加安置面积,需提供相关证明。办理房产证还需购房合同、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税费缴纳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请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获取准确信息,以确保合法权益和顺利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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