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中可以将其他的财产办理抵押登记作为担保。若是以不动产物权作为担保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抵押合同自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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