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撤诉能反悔吗 |
释义 | 离婚撤诉可以反悔。但当事人如果是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只能以新情况和新理由向法院起诉;自撤诉起超过六个月的不在此限,当事人仍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6个月以后怎么计算 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再次起诉时的六个月期限:自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之日,或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计算六个月的时间间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原告撤诉后还再能起诉吗 在不同审理程序中撤诉,后果不一样。原告如果在一审中撤诉,是视为未起诉的,所以此后仍然可以就相同的事由再次起诉。如果是二审或者是再审程序中撤诉,是不允许再次起诉的,因为这属于重复起诉的情形。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的除外)。 三、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夫妻在下列情况下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关系没有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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