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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庭上一般被问什么问题
释义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劳动仲裁,问题主要关于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有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等相关内容。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准备阶段、仲裁庭庭审阶段、庭审辩论阶段和调解,裁决阶段四个主要的阶段。对于法庭的当庭提问我们应该抱着积极回应的态度,一般来说都是法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来提问的,“重事实、轻程序“的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贯彻始终的,对于事实问题的回应我们应该第一时间回应。
    律师一般在什么平台上找
    首先,网上咨询律师很方便,比如在等网上公开咨询栏目,输入自己的问题很快就可以得到不同律师的答复。但有些答复显然是不能满足咨询者要求的,排除律师解答的不负责任的原因外,也许是你咨询时对问题背景的描述就不够准确,提问也不贴切。建议要尽量抛开个人感情因素、抛开个人观点,用简练的语言直观的讲述案件的关键人物、关键证据,这样才能得到相对准确的答复。为什么要求你用简练直接的语言呢?因为律师都有自己的业务工作,除非让其他人(如律师助理)代替解答,否则很少有律师能整天没事坐在电脑前为他人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所以要想得到一个有经验的律师的免费解答,就要考虑他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每天抽出相应时间来。如果这样还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而且时间也不着急,建议你在一对一律师咨询栏目中盯住一个律师咨询。如果该律师是认真负责的在回答问题,应该会提醒你要补充介绍清楚哪些案件背景,就可以再接着来咨询。这仅仅是针对一些简单的案件,如果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较多,很难通过网络的方式咨询清楚,也很难得到想要的整套法律解答,且浪费时间精力,甚至错失时机。这时,可以进一步电话咨询,且要咨询本地区的律师,因为有些案件比如伤害赔偿标准,不同地区间是有差异的。查找本地律师的联系方式后,可以打电话过去一一询问,除非是开庭时间或者其他工作中,一般律师也不会拒绝通过电话的方式回答些简单的咨询,当然电话前最好想好问的问题,以节约大家时间。前段时间就碰到个当事人,问了很多问题,听的出是有准备的,后来他告诉我,有些律师回答牛头不对马嘴。这样以来,不但可以进一步问清自己的问题,更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接触、辨别律师,为将来委托做准备。但是,也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电话询问后能解决,如果案件复杂,证据材料太多,想更确切、详细的得到问题的答案,就只能是登门拜访了,且要带上所有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让律师亲眼查看,帮忙分析、研究,甚至委托律师进一步调取有关证据,给予详细解答,上门解答一般会要收取一定费用,律师也应当认真负责的提供一个法律解决方案。这时,除非律师知识水平或者人品有问题,多数当事人都可以得到比较详细、准确的回答,或者得到一个解决问题的明确途径,对下一步该怎么做,是否需要委托律师代理都有更清晰的认识。
    仲裁一般怎么进行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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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8: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