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多久没过户算违约?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多久没过户算违约,没有具体时间限制。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过户,即属合同违约。二手房过户需要房产证、测绘图纸、查档证明、评估报告等资料。买卖合同时效为3年,超过20年不受法院保护,可申请延长。 法律分析 一、二手房买卖多久没过户算违约? 二手房买卖没有规定时间范围没过户算违约,通常卖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协助买方过户房屋,就算是合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贷款需要到评估公司评估);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未婚须提供民政局的单身证明)。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效是多长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没有规定时间范围没过户算违约,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协助买方过户即属合同违约。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房产证、测绘图纸、查档证明、评估报告等资料,并签署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效为3年,超过二十年的权利受损将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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