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扣除比例如下: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上一年度缴存人月平均纳税所得额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