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具体如下: 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关于鉴定收费,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 4、等待鉴定结果。 什么情况下有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具体如下: 1、出现交通事故,收集证据时,交警有权扣留车辆,但交警无权“因无法达成调解”为由,扣押车辆。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检查,收集证据;因检测、检验、技术鉴定等收集证据的需要,经县级以上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综上所述,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