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自己如何做工伤认定 |
释义 |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用人单位未申请的条件下,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一、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他。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交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社保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社保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2、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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