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者职业转换费用如何计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者因伤致残不能从事原工作,按照工伤保险规定从职业上不能胜任的原则鉴定为伤残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业培训费用和适当的生活费;工伤者转岗就业,应当按照转岗前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职业培训费用,生活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工伤者因伤致残不能从事原工作,按照工伤保险规定从职业上不能胜任的原则鉴定为伤残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业培训费用和适当的生活费;工伤者转岗就业,应当按照转岗前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职业培训费用,生活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或者经认可的机构或者单位为工伤者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或者帮助其接受必要的职业培训。职业培训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 《工伤保险金支付办法》第七条:“工伤者因伤致残不能从事原工作,各级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向其提供职业培训和适当的生活费用。” 因此,用人单位应按照转岗前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职业培训费用,生活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者的职业培训费用和生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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