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了农村房子没有办理过户,所有权人仍然是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以拆迁补偿应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我国的房产买卖,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最终确认权属,如果买受人不办理过户,那房屋产权从法律意义上还是属于卖家的,至于购房款只能视同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没过户,房屋归卖房者,拆迁补偿归卖房者,但是,卖房者应给予购房者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