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汽车登记在我名下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都需要当事人的证件。 2、一旦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法律上就需要当事人来承担,如果使用车的人良心好点,还不至于破财,如果当事人良心不好的话,那就是冤大头了。 3、其他风险(比如使用车的人去抵押,后欠款不还等) 一、单方事故保险公司调查要多久 各地时间不一,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保险公司都会到现场来勘察,然后对当事人的车辆进行损失鉴定,定损的结果没有一个规定的期限,而且这个结果也会受到以下几方面的因素的影响:1、车子的损伤度如果事故重大,车子的损伤程度也较为严重,那么就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勘察,定损的结果没那么快。2、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定损结果还与保险公司的办事效率挂钩。如果发生事故的地点太偏远的话,保险公司也需要更长的时间对保险车辆进行鉴定。又或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向当时处理这场事故的警察开一个委托定损单,然后自己在去当地的定损中心定损,交警将会通过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定损结果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但也不是保险公司接到了保险车辆车主的报案之后就能马上定损,具体情况还需要看公司的安排。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安排定损员马上到事故的现场进行定损,或者委托修理店等等进行定损。通常来说车辆的定损会在半个工作日内做出结果,并且在大多数城市的保险公司中都有一个定损中心,车子可以再保险公司的定损中心进行定损。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如下: (1)第一时间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保险理赔。交通事故的责任明确后,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当然,也可以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联系保险理赔员,或者向法院起诉时,同时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三、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同等责任处理。事故双方对于同等责任的认识常常会误以为是一人一半,其实,双方如果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话,并不一定是对半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而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担。如果双方谁没有保险的,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 由此可知,只有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担50%的责任。另外关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应该了解一下,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为: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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