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诉讼时效可通过起诉、请求和承诺中断。时效中断可在诉讼期间的任何阶段发生,而时效中止只能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时效中断后重新开始计算,而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处理民事纠纷应根据具体情况,尽早处理有利于收集证据。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三、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纠纷的类型是很多的,所以,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而且,处理民事纠纷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虽然诉讼时效比较长,但也不建议当事人一直拖着不处理,尽早处理是便于收集证据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包括起诉、请求和承诺等,而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原因可能是不可抗力或债务人失踪等。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处理以便于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四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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