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拖欠工资1个月可以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等劳动报酬问题,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仲裁处理。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拖欠工资,劳动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可以对违法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等处罚。职工在劳动仲裁期间仍然可以继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