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撕毁的欠条可以做为证据使用吗? |
释义 | 欠条如果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欠条内容及欠条和出具人所签内容,欠条出具时间地点等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撕毁的欠条再进行粘贴的效力给予了肯定,认为此时即使欠条是重新粘贴的,但其完整性是不可改变的,同时对于案件的认定也是充分的。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会对撕毁的欠条进行肯定。 请问欠条撕毁后还可以用作什么证据 欠条如果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欠条内容及欠条和出具人所签内容,欠条出具时间地点等仍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不能达成上述条件,欠条是无法作为证据使用,只能通过其他间接证据证明基本案件事实。 民法典的欠条可以转让吗 欠条的转让实际上是欠条所约定的债权转让,债权是可以转让的,所以,欠条也能转让。 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5、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借条复印件能不能做为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欠条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起诉证据吗 复印件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的,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不能成为有效证据。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亦明确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能。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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