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需要提供证据吗 |
释义 |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等等。 一、复印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符合生效的条件,就是有效的。是否复印件还是原件,只是合同文本作为证据的一种存在形式。如果当事人对相关事项发生争议,决定以司法途径解决,那么此时,合同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而作为证据,一般都得提交原件,或者经人民法院核对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这是因为,对于复印件,我们很难核实其来源以及形成的过程,比如是否有被串改等等,从而影响到该证据的证明力。但这并不是说,只要是复印件,就一概没有证明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一款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该规定第69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根据以上条款可知,合同作为证据使用时,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原件,如果不能提供原件,或者无法让法庭就该复印件与原件向核对,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与该复印件向印证,足以说明该复印件内容的真实性,也是可能被法庭采纳的。 二、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借条的复印件作为证据使用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 2、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3、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 三、打官司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 5、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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