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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不过户的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释义
    抵押车出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先进行责任认定。在车辆质押后违约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出质人虽然还是车辆的所有人,但是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即车辆的保管责任归质权人。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质权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出质人不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一、实际车主是否有责任赔偿?
    (一)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而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肇事车辆的购买人,即实际车主)。
    (二)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挂靠人(实际车主)和具有监督管理义务的被挂靠单位(登记车主)。
    (三)承包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直接侵权人(承包人、租用人)和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发包人、出租人)。
    (四)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如果出借人(肇事车辆所有人)无过错,车辆由借用人支配运行,出借人对借用人的行为不能实施任何控制,也没有获取任何收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由肇事直接侵权人(实际使用人,即借用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赔偿。如果出借人有过错,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酒后而借用,则出借人与借用人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二、将质押的机动车偷开走算盗窃吗
    算盗窃。自愿将财产质押给他人,他人即获得了质权,对该财产依法享有占有权。质权人对质押而得的车辆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是享有支配权,如果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质押物,质权人的占有权利即受损,其财产权利被侵犯,即构成盗窃罪。
    三、质权人未尽到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时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质权人违反保管义务造成质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项赔偿责任是基于出质人的所有权而产生的请求权。对质权人的民事责任承担应当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即出质人只要证明质物遭受毁损、灭失的事实即可。质权人应当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了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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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5: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