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具体情形而定。死刑是可以减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一、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 1、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不是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3、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死刑的类型及和立即执行的区别。 1、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 2、第二种是死刑缓期执行。 3、死刑立即执行是死刑的一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此后减刑时可以适当从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