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前台办事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前台办事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待符合条件后,再重新申请。 3、获取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向申请人送达《复核单》。申请人对《复核单》确认签名后,经办人员加盖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