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可以全部给一个人吗 |
释义 | 遗嘱可以明确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被继承人可以只让一人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内容和法定形式。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分析 遗嘱是否可以全部给予某一个人?可以。遗嘱可以明确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所以被继承人可以只让一人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自己写的遗嘱怎么才会生效 自己写的遗嘱生效条件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 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遗嘱要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三、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立有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结语 遗嘱可以明确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因此被继承人可以只让一人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还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或者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以及具备法定形式。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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