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秦皇岛市职工医保医保报销多些 |
释义 | 一、2022年秦皇岛社保医保报销范围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七种情形不能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二、秦皇岛社保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7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均按100元负担 3.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个年度内负担一个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至1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5%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7% 3.2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基金支付90%。 4.退休人员增加5%。异地就医降低5%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0报销比例:30%,年最高报销1200元 三、秦皇岛社保医保报销地址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400号 电话:0335-3262776 秦皇岛市海港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39号 电话:0335-3262131 山海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海西路人事劳动社保局 电话:0335-5137758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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