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搬迁是否给人补偿 |
释义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搬迁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搬迁应当给人补偿,具体标准由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搬迁应当给人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搬迁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搬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搬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拆迁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以及被拆迁人因搬迁所受到的损失。 根据《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拆迁人应当根据拆迁面积、拆迁用途、拆迁区域等因素,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可以按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或者拆迁金额标准确定。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由有批准权限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搬迁补偿标准因地区、拆迁类型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同时,拆迁补偿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搬迁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根据相关法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搬迁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搬迁时应该有明确的补偿方案,以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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