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脸识别引发的法律法规探讨
释义
    人脸识别技术的规制与应用场景。人脸信息作为个人生物信息具有独特性和直接识别性,但误差大且风险不可小觑。为规范人脸识别,应建立安全与责任底线,区分公私部门并采取不同的规制重心。可以使用人脸识别的情形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公共安全、新闻报道和合法授权等。根据相关法律依据,人脸信息的处理涵盖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和公开等环节。
    法律分析
    人脸信息属于个人生物信息,具有独特性、直接识别性、不可更改性、易采集性、不可匿名性等特征。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在实践中参差不齐,误差很大,尽管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人力成本,但其风险也不可小觑。
    人脸识别技术的风险大于收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鉴于人脸识别的应用场景很多,应采取场景理论、风险预防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提炼的同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规制原理予以规制。
    具体来说,我国应对人脸识别建立健全一体适用的安全与责任底线,区分公私部门并配置不同的规制重心,同时对人脸信息的采集施加比对一般个人信息的采集更强的规制力度。
    可以使用人脸识别的情形如下:
    1、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而处理人脸信息的。
    2、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
    3、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人脸信息的。
    4、在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处理人脸信息的。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处理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所引起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
    人脸信息的处理包括人脸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结语
    人脸信息作为个人生物信息,具有独特性、直接识别性、不可更改性、易采集性、不可匿名性等特征。尽管人脸识别技术在实践中存在误差,但其在节省人力成本方面具有潜力。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其风险。因此,应采取场景理论、风险预防理论以及同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规制原则来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我国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与责任底线,区分公私部门并配置不同的规制重心,同时对人脸信息的采集施加更强的规制力度。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公共安全、实施新闻报道等,可以合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以上观点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十条 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3: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