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不孝顺,房子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利,赠与人可以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但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然而,法律也规定了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或其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利。 法律分析 可以。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即赠与的动产交付之前或者赠与的不动产过户之前),可以随时根据自己的意愿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所以不能随意撤销。不过,《民法典》还规定了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在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下,不论是一般的赠与还是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论财产权利是否已经转移,赠与人都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这些情况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拓展延伸 房产继承权与子女孝顺行为的关系 房产继承权与子女孝顺行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又敏感的话题。在法律上,子女的孝顺行为通常不会直接影响房产的继承权。房产的继承权主要受到法律规定和遗嘱的约束。然而,孝顺行为可能在家庭关系和亲情上产生重要影响。父母往往会倾向于将财产留给孝顺的子女,而不愿意将财产留给不孝的子女。这种倾向可能通过遗嘱的制定来实现。因此,虽然孝顺行为不能直接影响房产的继承权,但它可能在亲情和家庭关系上产生重要的影响,影响父母对财产分配的决策。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但法律也规定了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无论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还是一般的赠与,赠与人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都有权依法撤销赠与。这些规定在保护赠与人权益的同时,也提醒人们在赠与时要慎重考虑。尽管孝顺行为不能直接影响房产的继承权,但它在家庭关系和亲情上产生重要影响,可能影响父母对财产分配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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