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教新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近几年,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发展很快,要求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单越来越多,来华外位籍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在提高有关学校的管理水平、加强理论教学和技能培训以及培养外语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保证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须达到《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标准》:一、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状况: 1、聘用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协调本单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2、有固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工作,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也有明确的分工,有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3、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4、为外籍专业人员配备业务素质良好的中方合作人员。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状况 :1、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外籍专业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2、聘用目标明确。3、有教学(科研)评估和鉴定制度。4、有请示报告和统计制度,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和统计报表。三、工作和生活的条件。有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基本的外事接待、安全保卫能力(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具体标准)。四、聘用经费的保障1、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经费有保证。2、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人均年经费不低于本地区规定数额。3、外籍专业人员的工资能保证其基本生活开支。五、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渠道情况 有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合法渠道并了解其主要业务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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