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升放气球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一)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二)升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三)在升放气球的球体及其附属物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四)升放气球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五)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六)升放系留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七)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风险提示:升放气球必须由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现场应当有专人值守,以预防和处理意外情况。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应当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法律依据 《升 放 气 球 管 理 办 法》第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