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赡养父母有哪些法律规定 |
释义 | 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均有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赡养老人的,依法可以追究其子女的法律责任。严重者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因此,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被赡养人有生活来源,但因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劳务扶助,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法院也应当受理,从而促使义务人全面履行义务。义务人有能力赡养而拒绝赡养,构成遗弃,情节恶劣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起诉材料是什么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起诉材料,具体如下: 1、拟一份追索赡养费的民事起诉状; 2、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有多个子女的,可以都列为共同被告; 3、收集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要求的均可; 4、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几个子女都不在同一辖区,可以直接向起诉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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